剛看了K總和白總(為啥現在keso叫k總了?)關于“裝用戶”的對話。我插句嘴。
忘了在哪看過一篇文章,說問微軟的產品設計師,提到微軟的產品感受是什么?設計師答:易用性。看到google的產品呢?答:簡單。哦也,易用性和簡單,是不是已經是設計理念的標準了?
那么看到蘋果的產品呢?答:當時我就震驚了。
最后這句是我答的。意思就是,易用性和簡單可能已經不能算是牛逼設計的準確答案了。現在牛逼的設計理念是要讓用戶震驚。感受到你的酷!我想,依靠純粹的用戶調查是做不出讓用戶震驚的設計的吧?反而可能是抹殺?比用戶超前一點,讓他們認為你這個才是酷的,這是設計的更高一級吧?
google簡單的界面是因為google的創始人特別懂用戶體驗嗎?我看不見得,我想其實就是google最初做網站的時候沒有錢請UI設計,所以只能做個簡單的玩意兒,哈。后來隨著google的強大,它還就成潮流了。在這個過程中,google才形成了它所謂簡單的設計理念。我覺得過程應該是這樣的,是先有了“就這個水平”的界面設計,后有的所謂簡潔設計理念。
這個簡潔的用戶界面是google成功的關鍵嗎?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說“當然”。那么,我想,你可能只是一個設計潮流的追隨者。創造者心中是沒有框框的,創造者心中只是不斷的自我肯定。我想,和時尚一樣,產品設計的潮流也是在循環發展的,再過十年看,簡潔會過時,強大而復雜的功能訴求可能會翻身成為新潮流。
其實不用十年,facebook就是復雜的代表。雖然他的設計師想盡了辦法讓它能更簡單一點,但facebook一定也是最近幾年讓新用戶最頭疼的“復雜”產品設計了。
其實我就是想說,好設計師可能應該裝著不懂用戶,好設計就是要讓用戶大吃一驚。iphone的觸摸屏設計,我想最初的用戶調查一定反響不好。(我猜的,誰能反駁我?)因為就我的經驗來說,一個產品推出前,如果用戶調查反應特好,這個產品一般不會牛逼。道理很簡單,大家都覺得好的東西,為什么輪得到你獨家做出來?好設計應該跟用戶有一點點距離,讓用戶抬一下腳才夠得著。
我其實主要是想說,我覺得設計這東西,我們還是期待天才的靈感好了,靠用戶調查做設計,我覺得有點扯淡。當然,我說的可能跟k、白二總他們不矛盾,因為強調面可能不同,因為大家都其實是在玩文字游戲么。
剛看到k總白總的論戰,出門前花半小時草就,難免有漏洞,歡迎拍磚。